如何应对新冠后心理问题?山东省卫健委印发方案******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进一步发挥中医药在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医疗救治中的特色优势,改善新冠病毒感染后人群易出现的情志、心理问题,1月10日,山东省卫健委印发了《山东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中西医结合身心调适方案》,其全文如下。
山东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
中西医结合身心调适方案
针对非重点人群的早期新冠病毒感染者,轻、中、重型病例可参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诊疗方案(试行第十版)》《山东省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中医药防治方案(2022优化第二版)》《山东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乙类乙管”阶段中西医结合医疗救治工作手册》中推荐的中成药或中药协定方进行治疗,重型及危重型病例出现精神心理病变时可联合急诊、重症医学科及精神心理科医师会诊。轻、中度病例出现身心病症时,在中医整体观念指导下,根据情志病的标本缓急,选择方药穴位心理治疗,身心共调。
一、中医调适方案
(一)方药调适。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诊疗方案(试行第十版)》《山东省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中医药防治方案(2022优化第二版)》及《山东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乙类乙管”阶段中西医结合医疗救治工作手册》协定方基础上,推荐辨证加选药物,口服和熏鼻并用。
1.焦虑恐惧,胆小梦惊,紧张自汗,辨证加选防风10g、贯众9g、茯神21g、制百合15g、制远志9g、北沙参15g、五味子6g。
2.情绪低落,忧思叹息,气短乏力,咽喉不爽,辨证加选柴胡6g、郁金15g、姜半夏9g、厚朴6g、紫苏12g、茯神24g、制远志15g、薄荷9g。
3.失眠心烦,梦多惊悸,头眩呕恶,食少痰多,辨证加选清半夏9g、陈皮9g、茯苓15g、枳实9g、竹茹9g、黄连3g、制远志9g、柏子仁15g。
4.入睡困难,心烦咽干,心悸多梦,头晕耳鸣,腰膝酸软,潮热盗汗,辨证加选黄连9g、黄芩12g、白芍15g、阿胶9g、鸡子黄2枚。
5.夜间难寐,昼日神倦,纳食减少,心下痞满,神情恍惚,辨证加选清半夏9g、秫米30g、茯神24g、柏子仁18g、神曲12g。
6.疫邪劳复,心神不安者,疫邪已退,脉证俱平,梳洗沐浴,多言妄动,发热,前证复起,脉不沉实。辨证选方茯神24g、酸枣仁15g、当归9g、制远志9g、桔梗21g、白芍9g、生地黄15g、陈皮15g、龙眼肉9g、甘草6g。
7.养神定志颗粒。在新冠病毒感染中医临证中,根据疾病阶段疫病与情志病症的标本缓急,辨证选用养神定志颗粒方药,形志共调,防治康一体,既可以有效缓解患者的焦虑、恐惧、紧张、失眠等情志异常,又能减轻瘟疫外感兼以清利头目症状,达到躯体与心理、生理同步康复之目的。
功能主治:补益肝胆,坚志助勇,兼以清利头目之效。用于新冠病毒感染过程中,或对某种事物或特殊环境应激过度,产生异常强烈的焦虑、恐怖、回避、不寐。症见畏恐易惊,紧张自汗,睡眠不宁,多梦,冲动易怒,手足欠温,头目不利等证候者。
用法用量:餐后温水冲服。4-14岁,一次1袋;14-18岁,一次2袋,一日2次;18岁以上成人,一次4-5袋,一日2次;或遵医嘱。
(二)针灸外治。
1.针灸
虚证用补法,实证用泻法。
(1)惊证应急。针刺,泻水沟、内关、神门、少商;留针30分钟,每日一次。
(2)焦虑恐惧。针刺,泻内关、合谷、行间、风池穴,补神门、肾俞、太溪;留针30分钟,每日一次。
(3)疫后头痛。针刺,泻风池、风府、列缺、支沟、太冲;留针30分钟,每日一次。艾灸,风池、太阳穴;每次40分钟,隔日一次。
(4)疫后神倦乏力。针刺,补中脘、下脘、气海、关元,太溪、足三里;留针30分钟,每日一次。艾灸,神阙、足三里;每次40分钟,隔日一次。
(5)疫后胸闷憋气。针刺,泻内关、太冲、神门、膻中穴、膈俞穴、补足三里穴、中府穴;留针30分钟,每日一次。艾灸,膏肓、肺俞;每次40分钟,隔日一次。
(6)疫后失眠。针刺,平补平泻神门、内关、百会、四神聪;留针30分钟,每日一次。
2.耳穴压豆
(1)焦虑恐惧。取穴心、肾、脑、神门、皮质下、肝;每次按压3分钟,每日3次。
(2)孤独抑郁。取穴心、交感、皮质下、神门、肝、脾、肾;每次按压3分钟,每日5次。
(3)疫后头痛。取穴枕、膀胱、肾、神门、交感、皮质下、头痛1穴;每次按压3分钟,每日5次。
(4)疫后神倦乏力。取穴肝、脾、肺、三焦、内分泌;每次按压3分钟,每日5次。
(5)疫后胸闷憋气。取穴心、肺、肝、肾、神门、胸椎、交感;每次按压3分钟,每日5次。
(6)疫后失眠。取穴神门、心、脾、肾、皮质下、枕、交感、内分泌、神经衰弱点;每天自行按压2~3次,每次每穴30秒。
上述治疗隔日进行1次,5次为1个疗程。
3.香薰。紫苏叶、贯众、艾叶、款冬花各60克,煎汤薰蒸或香囊佩戴。
二、心理调适方案
积极沟通,增强信心,坚定意志;支持引导为主;配合情志疏导,语言劝说,释疑解惑,澄心静默,暗示从欲,移精变气;八段锦,太极拳,志意调适音乐疗法,劳逸结合;必要时精神科会诊。
1.呼吸调节法
当出现不良情绪时,闭上眼睛,深吸气,然后把气慢慢呼出来;再深呼气……如此持续几个循环,呼吸会变得平稳,人也平静下来。
2.转移法
将注意力从消极情绪的事情上转移开,去看看书,听听音乐等,或者想想曾经让自己开心的事情,就会积极起来。
3.拍手法
手掌心相对,简单的拍来拍去,却是有名的“声纳气功”。通过疏通经络,震荡脉气,加强血液循环,从而提高人体免疫功能。
4.正念冥想
有意识地将注意力投注于当前内在或外部的体验上,并不加评判地接受自我调节的方法,让身心放松。
如抑郁、焦虑等不适情绪持续存在,不要沮丧,及时向心理热线及专业医生寻求帮助。
三、西医调适方案
感染新冠病毒后出现意识障碍(谵妄)、失眠、精神病性症状、情绪症状和行为紊乱等精神症状,必要时可考虑使用镇静催眠药、抗精神病药、抗抑郁药等对症治疗。
1.伴发焦虑、失眠症状时,劳拉西泮、奥沙西泮、艾司唑仑、咪达唑仑和阿普唑仑等苯二氮 类镇静安眠药作为首选。
2.急性创伤经历的患者建议选用具有抗组胺作用的抗抑郁药(如多塞平6-12mg)或抗精神病药(如喹硫平6-12mg)镇静催眠。
3.呼吸抑制患者伴发的入睡困难、夜间易醒或早醒,首选佐匹克隆和右佐匹克隆等抗焦虑和致肌肉松弛作用弱的非苯二氮类药物。
4.抑郁情绪严重者可出现强烈的自杀企图和行为,要及时给予抗抑郁药治疗。伴有明显焦虑、失眠,早期可联合苯二氮类药物;伴有明显迟滞、缺乏动力的患者,可选择5-羟色胺和去甲肾上腺素再摄取抑制剂(SNRIs),伴有失眠的患者,可选择曲唑酮或米氮平晚上服用。
公司员工年会醉酒身亡 法院判令死者担责95%******
□ 本报记者 章宁旦
□ 本报通讯员 黄彩华
春节将至,又到了人们聚餐喝酒较多的时节,但欢乐的同时也要防止乐极生悲。近日,广东省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通报一起因年底聚餐醉酒引发的猝死索赔案。法院认定醉酒猝死者作为完全行为能力人自行担责95%,聚餐组织者担责5%,其他同桌人已尽一般社交安全义务,无需担责。
酒后猝死:员工家属索赔逾百万元
20多岁的吴某是深圳某公司员工,被派驻公司关联企业东莞某公司。2021年2月2日18时许,吴某和几个同事一起,在东莞某公司食堂参加年会聚餐。同桌就餐人员有何某某等6人,其间吴某喝了酒。当天20时许,吴某由同桌两人搀扶,该公司负责人跟随其后,送往公司宿舍楼休息,给其两瓶矿泉水后离开。
吴某室友称,吴某当晚两次呕吐,他都帮忙清理了。次日上午,东莞某公司负责人带牛奶鸡蛋到宿舍探视,询问吴某是否喝多。吴某苏醒,但摆手表示不想吃东西。当天13时,室友回到宿舍,吴某听到动静后起床。室友询问吴某是否严重,吴某没有回答,看了看自己的被子、枕头、衣服说“怎么这样”,就进了洗手间。室友随即离开宿舍上班。18时许,室友下班发现吴某晕倒在宿舍洗手间,便呼喊同事救助,并拨打120。急救人员赶到,吴某已无心跳。室友随后报警。
2021年7月,吴某家属向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状告深圳某公司、东莞某公司以及跟吴某同桌用餐的6人,认为对方未尽安全保障义务,索赔共计111万多元。
法院判决:聚餐组织者承担5%责任
法院经审理认为:本案为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本案关键在于吴某的死亡应由谁承担责任。
关于吴某死因,公安机关出具的死亡证明显示死因为心源性猝死,由于未进行尸检,也没有检测血液中的酒精浓度,现已无法通过医疗检验手段确定。根据聚餐当晚与吴某同桌的两人在公安机关的陈述,吴某聚餐时喝了酒,结合吴某在聚餐后需要同桌两人搀扶回宿舍,以及回到宿舍后两次呕吐的情况可以推定,吴某死亡前存在醉酒情况。加上吴某对室友的问话未正常回应,无法正常上班,饮酒第二天即死亡,由此可推定,吴某死亡与饮酒有关。
关于责任承担,吴某为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应对饮酒可能造成的危险后果有足够清醒的认识,其对死亡结果承担主要责任。东莞某公司是聚餐组织者,提供了白酒、红酒、啤酒,在吴某饮酒后两次呕吐、次日无法正常上班的情况下未及时将其送医治疗,应对吴某的死亡承担一定责任。深圳某公司未组织和参与聚餐,吴某作为深圳某公司员工参与聚餐,并不属于工作任务,人社部门亦认定吴某的死亡不属于工伤,故深圳某公司无需承担责任。吴某家属未能举证证明聚餐他人存在恶意劝酒行为,餐桌上正常共同饮酒不构成侵权,因而不能产生法律上的权利义务,故同桌者没有法定救助义务。聚餐结束后,同桌两人将吴某搀扶回宿舍,另一人跟随其后,并为吴某准备矿泉水,结合没有证据证明当时存在其他异常情况,法院认定同桌者已尽到安全注意义务,没有过错。吴某家属要求同桌者对吴某死亡应当有预见性以及承担相应义务,明显超出一般社交应尽注意义务的边界,法院不予支持。
综上,根据各方过错,法院酌定吴某自行承担95%责任,东莞某公司承担5%责任,其他被告无需担责。
吴某家属不服,提出上诉。近日,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终审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法官说法:不能无限扩大同桌责任
承办本案审判的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法官方淑敏称,同桌吃饭一起喝酒,是社会常见现象。聚餐中,喝酒者是自身健康的第一责任人,要对自身喝酒可能产生的后果承担最大责任。如果喝酒者酒后发生意外,组织者和同桌者存在强迫性劝酒行为、明知喝酒者不能喝酒仍劝其喝酒、喝酒者失去自控能力但同桌者未安全护送、明知喝酒者酒后驾车未劝阻等情况,同桌者则需承担法律责任。但如果组织者和同桌者已尽了正常安全注意义务,则不能将其责任义务无限扩大理解,否则就会人人自危,影响正常社会交往。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