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药监局:加强涉疫药品案源排查和案件查办******
中新网1月19日电 据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消息,1月17日,国家药监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黄果在京主持召开涉疫药品稳价保质专项行动调度会议。会议听取各相关单位关于涉疫药品稳价保质专项行动、涉疫药品案件查办、涉疫药品生产经营督导检查等工作进展汇报。会议对当前疫情防控用药监管形势进行深入分析,对下一阶段涉疫药品稳价保质专项工作进行安排。
会议指出,涉疫药品质量安全责任重大,要深刻认识涉疫药品稳价保质专项行动对服务疫情防控大局、保障公众用药安全的重要意义,把专项行动作为当前的一项重大任务和重点工作。各级药品监管部门近期开展了一系列检查、检验、监测、稽查执法等工作,取得阶段成效,全国涉疫药品安全形势平稳可控。要再接再厉,强化风险意识和底线意识,保持力度不减、标准不降、尺度不松,务求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会议要求,要按照2023年全国药品监管工作会议部署和涉疫药品稳价保质专项行动实施方案要求,聚焦涉疫重点药品,加大对委托生产、新开办车间、新批准扩大产能等企业的监管力度,加强网络销售涉疫药品的监测处置和投诉举报受理工作,加强涉疫药品案源排查和案件查办,曝光典型案件,形成震慑效应。
会议强调,要压实责任抓落实。在涉疫药品稳价保质专项行动中,完善驻厂派驻检查和巡查工作机制,落实好属地监管责任,实现风险闭环管理;加强部门、区域间协调联动,强化信息共享,深入沟通交流,形成监管合力;严厉打击制售假劣涉疫药品违法违规行为,对涉嫌犯罪的,坚决移送公安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此外,要继续围绕“临床急需”,依法加快相关药品的应急审评审批,提高药品可及性。
新冠症状缓解后无须服药巩固疗效******
新冠治疗的药物中,绝大部分为对症用药(如退烧、止咳、化痰,缓解流涕、鼻塞、咽痛、咽干、腹泻等)。若不舒服的症状缓解好转了,就应该适时停止使用这些药物,无须“巩固”疗效。
停药的时机,主要是以症状的消失为准。如果症状不严重,发热在38.5℃以下,对生活没有太大影响,不必服用退烧药。一旦症状有好转,应该尽快停药。要在能够控制病症的前提下吃最少的药。如果咽痛已经恢复到没有特别的感觉,也可以停药。
当然,如果长时间服药后症状没有改善,还是建议到医院就医,检查是否有其他并发症或其他影响因素。一些病毒感染可能引发病毒性心肌炎等严重并发症,一直在家自行服药只会延误病情。(方力)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