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红色文化遗存保护条例》正式施行******
本报讯 《福建省红色文化遗存保护条例》(简称《条例》)于1月1日起正式施行。《条例》对福建红色文化遗存在保护原则、调查认定、保护管理、传承利用等方面作出明确规定。
福建是革命老区,也是红色资源大省,但一些地方和单位对红色资源保护还存在责任不明确、认定标准不一、维护修缮滞后、教育功能不足等问题。因此,通过立法明确保护责任、强化保障措施、促进红色资源保护利用和红色文化传承十分必要。
在红色资源调查认定方面,《条例》明确设区的市范围内的红色文化遗存由设区的市人民政府确定的红色文化遗存管理部门认定和公布,同时细化了公示制度,对实践中在公示期间有异议的情形作了具体规定。
在红色资源保护管理方面,《条例》规定尚未登记公布为文物的不可移动红色文化遗存,因重大公共利益需要进行异地保护的,建设单位应当制定迁移异地保护方案,并征求相关部门意见。《条例》还规定了在不可移动红色文化遗存保护范围内禁止的行为,其中明确禁止开展与遗存环境氛围不相协调的经营或者娱乐活动。
在红色资源传承利用方面,《条例》规定干部教育培训机构应当将红色主题教育纳入教学课程,利用红色文化遗存开展现场教学、主题教育等教学活动。 (文旅)
农村沼气安全生产系列动画(二)废弃沼气池莫发愁 变废为宝出路多******
编者按:
为及时摸清农村沼气设施“家底”,加大对农村沼气生产的安全隐患排查力度,农业农村部科技教育司、农业农村部人力资源开发中心、中国农学会策划制作《农村沼气安全生产系列动画》,包括户用沼气安全篇、废弃沼气池安全处置篇和沼气工程安全篇。将模拟多种场景,解读沼气安全生产、使用及处置方法,提高农民的安全意识,消除安全隐患。
农村户用沼气池曾经为广大农村地区农村能源供给及生态环境保护做出了巨大贡献,但由于种种原因,废弃沼气池越来越多。为什么农村沼气池会被废弃?废弃的沼气装置有哪些方式可以处理?
沼气池被废弃的原因有很多,有些沼气池因为年代久远,已经没有再修复使用的价值。但如果不作处理就直接废弃,不仅污染环境、影响美观,还会产生安全风险。
人是因为沼气池材料老化或者管理不善导致池体管路漏水漏气而决定弃用;有些人则认为用电比用沼气方便。
废弃沼气池的处理方式主要有以下几种:
因地制宜,将农村沼气池改成厕所化粪池,以改善家庭卫生,让村民生活更方便;通过适当改造,把沼气池变成以储存污水为主的污水池,解决家庭污水处理问题;此外,还能够把废弃沼气池改成水窖,收集储存雨水。如果决定彻底废弃,也可以进行填埋处理。
总 监 制
付长亮 包书政
总 策 划
廖丹凤 战 钊
编 导
张 楠 王长海 武玥彤 谢 芸 赵清建 张 蕃
专家指导
邢可霞 徐文勇 罗 娟 潘君廷 叶炳南
出 品
农业农村部科技教育司
农业农村部人力资源开发中心
中国农学会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