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台联第二十九届台胞青年冬令营在京开营******
新华社北京1月13日电(记者尚昊、朱昊晨)2023年全国台联第二十九届台胞青年冬令营开营式13日在北京台湾会馆举行,并以“云授旗”方式向参与冬令营活动的全国各地分营授予营旗。
“台胞过大年”联谊活动、主题雪雕等冰雪体验活动、两岸青年羽毛球邀请赛、参访青创基地和台资企业、探访牧民之家和少数民族部落……本届冬令营为期2个月,内容丰富多样,在两岸多地及澳门设置分营,以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举办。
全国台联副会长纪斌在开营式上说,预计直接参与此次冬令营活动的台湾青年逾500人次,将引领更多台湾青年投身促进两岸关系和平发展、融合发展的大潮中来。希望通过我们的努力,为台湾青年在大陆追梦、筑梦、圆梦搭建更加广阔的舞台。
台湾中华青年发展联合会理事长王正发言表示,新的一年,希望更多台湾年轻人亲身实地走访大陆,了解真实的大陆,正确认识两岸关系的历史和未来发展,收获最真诚的友谊和感动。
台湾海峡两岸青年交流协会理事长吴衣菡在台北线上发言表示,三年来,新冠疫情和多重因素叠加,令两岸青年交流受到一定影响,期望此次冬令营“让许久未见、分隔两岸的青年朋友们早日相见,让许多还未到过大陆的青年朋友们早日回家看看”。
全国台联台胞青年冬令营自1989年以来已举办28届,先后共有近7000位台胞青年参与。该活动旨在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增进两岸青年交流互动,深受台湾青年喜爱,已成为两岸青年交流品牌项目。(新华网)
“冲门”上地铁被卡 乘客因此扭了腰,责任谁担?******
“冲门”上地铁被卡 乘客因此扭了腰,责任谁担?
张建波
地铁车门关闭的提示音已经响起,李某(化姓)却一个健步冲进了车厢,谁知随身携带的拖车被车门夹住,在用力拉拽拖车的过程中,李某腰部拉伤。为此,李某将地铁公司诉至无锡市梁溪法院。案件承办法官2月1日接受了记者采访。
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记者 张建波
强行“冲门”未果还受了伤 乘客起诉地铁赔偿
2021年6月,无锡市民李某和往常一样,拉着买菜用的拖车去坐地铁。到达站台时,地铁车内的提示小灯已经闪烁并已响起提示音,车厢警示灯一并亮起。
为了不错过这趟地铁,李某急忙拉着拖车快步跑入车厢。当李某跨入车厢的瞬间,车厢门开始关闭,但其拖车未完全进入车厢,导致车门两次试图关闭都被拖车阻挡,在门即将合拢时被迅速弹开。
在此过程中,李某因用力拉拽拖车,腰部受伤,经诊断为腰椎骨折,花费医疗费2.8万余元。经司法鉴定,李某伤势构成九级伤残。李某认为,地铁公司作为管理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故李某向法院提起诉讼。
地铁方面已尽“义务”法院驳回诉求
法院查明,李某是在已经响起提示音并闪烁警示灯的同时冒险快步拖车进入车厢的,其进入车厢的瞬间与车门关闭的间隔在1至2秒内,李某因拖车未完全进入车厢,被车厢门夹住而受力受伤。
事发站台门显眼处张贴有“门灯闪烁,请勿上车”的安全标识,候车区公告栏张贴有《轨道交通乘客守则》,载明:“列车关门提示警铃鸣响时或者警示灯闪烁时,禁止上下车。”上述守则,在事发车站共张贴13处。
法院认为,地铁公司作为地铁运营、服务企业,通过张贴安全标识、《轨道交通乘客守则》等多种方式对乘客进行了安全提示,对车厢关门也设置了合理流程即在关门前会响起提示音并同时闪烁警示灯,故地铁公司已经尽到了可预见、可预防的防护措施。同时,李某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无视安全警示、疏于自身安全的注意义务,对此发生损害的应当由其自行承担。
最后,法院判决驳回李某的诉讼请求。李某提起上诉,二审维持原判。
公共场所要尽安全保障义务 担责是有前提的
案件承办法官李琪霖受访时称,《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八条规定:车站、机场、体育场馆等经营场所、公共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但需要注意的是,对于上述法律规定不能片面地理解为“只要事故发生在公共场所或经营场所,经营者或管理者就必须承担责任”,因为经营者、管理者承担责任的前提是“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而纵观该案,地铁公司在安全保障义务上未有过错,无需担责。
法官提醒,一方面,广大乘客应养成良好的出行习惯,“冲门、抢门”不仅不能节约时间,还可能发生事故,得不偿失;另一方面,地铁公司应抓好管理环节,最大限度保障乘客的生命安全。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