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药监局:加强涉疫药品案源排查和案件查办******
中新网1月19日电 据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消息,1月17日,国家药监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黄果在京主持召开涉疫药品稳价保质专项行动调度会议。会议听取各相关单位关于涉疫药品稳价保质专项行动、涉疫药品案件查办、涉疫药品生产经营督导检查等工作进展汇报。会议对当前疫情防控用药监管形势进行深入分析,对下一阶段涉疫药品稳价保质专项工作进行安排。
会议指出,涉疫药品质量安全责任重大,要深刻认识涉疫药品稳价保质专项行动对服务疫情防控大局、保障公众用药安全的重要意义,把专项行动作为当前的一项重大任务和重点工作。各级药品监管部门近期开展了一系列检查、检验、监测、稽查执法等工作,取得阶段成效,全国涉疫药品安全形势平稳可控。要再接再厉,强化风险意识和底线意识,保持力度不减、标准不降、尺度不松,务求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会议要求,要按照2023年全国药品监管工作会议部署和涉疫药品稳价保质专项行动实施方案要求,聚焦涉疫重点药品,加大对委托生产、新开办车间、新批准扩大产能等企业的监管力度,加强网络销售涉疫药品的监测处置和投诉举报受理工作,加强涉疫药品案源排查和案件查办,曝光典型案件,形成震慑效应。
会议强调,要压实责任抓落实。在涉疫药品稳价保质专项行动中,完善驻厂派驻检查和巡查工作机制,落实好属地监管责任,实现风险闭环管理;加强部门、区域间协调联动,强化信息共享,深入沟通交流,形成监管合力;严厉打击制售假劣涉疫药品违法违规行为,对涉嫌犯罪的,坚决移送公安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此外,要继续围绕“临床急需”,依法加快相关药品的应急审评审批,提高药品可及性。
【网络强国这十年】中国首创!数字时代互联网法院“大显身手”******
从呱呱坠地到垂暮之年、从柴米油盐到诗和远方、从现实生活到数字世界,宪法时时刻刻都在保护着我们每一位公民。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2022年12月4日至10日,是我国第五个宪法宣传周,主题为“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推动全面贯彻实施宪法”。
近年来,数字技术的高速发展和创新技术运用,深刻改变与嵌入到了人们的生活、生产各类场景之中。互联网带来越来越便捷的生活,也产生了各种涉网纠纷,甚至各类涉网犯罪案件纷至沓来。
网络空间并非“法外之地”!互联网时代,对现有司法服务体系提出了更高要求。“互联网法院”在中国便应运而生了。宪法宣传周,一起来普法。让我们一起看看24小时“不打烊”的互联网法院究竟什么样。
以北京互联网法院为例,法院按照“网上案件网上审理”的基本思路,全流程一体化在线服务平台,实现案件诉讼环节的在线进行。它打破了空间限制,足不出户就能够参与庭审;打破了时间限制,做到了法院24小时“不打烊”;打破了复杂程序,扩展多渠道留存证据等。
互联网法院管辖范围有哪些?还是以北京互联网法院为例,它受理的案件都是涉互联网,主要涉及11个方面。比如,通过电子商务平台签订或者履行网络购物合同而产生的纠纷;签订、履行行为均在互联网上完成的网络服务合同纠纷等。像电商购物买到假货、社交平台泄露个人隐私、网络创作遭到抄袭等,都可以在互联网法院起诉维权!
我国自2017年以来,先后在杭州、北京、广州成立了3家“互联网法院”。要知道,这三家“线下实体法院”集中管辖各种类型的互联网案件,意味着我国已经步入互联网案件集中管辖、专业审判的新时代。
我国互联网法院在实践中取得了显著成效。目前,世界上仅我国建立互联网法院,其他国家有的传统法院开展了线上审判活动,有的也有电子司法方面的法律,但尚未建立统一受理互联网案件的互联网法院。
“互联网法院”这一概念不仅是我国原创,也是世界司法史上信息化背景下具有时代意义的创举,更是人类法治文明的最新组成部分,为推动构建网络空间命运共同体提供坚实的司法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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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