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自订“土规定”解聘员工为何违法******
近日,北京二中院披露了一起劳动纠纷案,用人单位以员工张某绩效考核不合格为由,与其解除劳动合同。法院判决公司属于违法解除,双方应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澎湃新闻1月31日)
根据现行法律法规,用人单位解雇员工,必须符合特定条件。劳动合同法规定,只有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等六种情形下,用人单位才可以单方解除劳动合同。此外,在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等三种情形下,用人单位虽然也能解雇员工,但必须“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
严格的法律条款,保护了劳动者的基本权益。但也有一些用人单位试图用“小动作”绕过法律规定。其中,自定一份内部规章制度,将绩效考核结果与员工去留实行挂钩,是很常见的做法。这些单位一旦遇到员工考核结果不达标的情况,就可能以“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不能胜任工作”为由,将员工“炒鱿鱼”。
北京二中院披露的这起纠纷也是如此。涉案用人单位早早制订了自己的绩效管理办法,规定企业有权对考核结果为待改进的员工予以解聘处理,无须支付任何补偿或赔偿。乍看上去,解聘当事员工,似乎是企业依规行事。但在法院看来,企业自订的“土规定”并不能改变这种行为的违法属性。
根据劳动合同法,用人单位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时,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而不能自行其是,不把员工利益放在眼里。劳动立法之所以如此设计,正是为了避免用人单位自定“霸王条款”,侵犯劳动者权益。
一个用人单位,对员工最严厉的处罚,莫过于解聘开除。绩效考核反映的是员工工作实绩,并不能与劳动者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混为一谈。一个绩效考核不合格的员工,就算“不胜任工作”,法律也规定了“挽救措施”,要求先“进行培训或者调整其工作岗位”,这也体现了法律以人为本的温度。
在这起纠纷中,员工张某既没有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也没有犯多大的过错,给用人单位造成多重的损失,入职后若干年的表现,也都在“合格线”以上。数次考核结果为“待改进”,直接就“一棒子打死”,砸掉养家糊口的饭碗,于情于理于法,都说不过去。
基于现实生活的丰富性、立法的抽象性,任何法律条款都不可能穷尽一切现象,劳动立法也是如此。但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从来不是一句空话。在这起劳动纠纷案件中,法院通过掷地有声的司法判决,明确员工考核不合格不是解除劳动合同的充分理由,为用人单位划定了一条清晰的法治红线,张扬了从严保护劳动者权益的立法精神。(中国青年报 刘婷婷)
好久不见!******
“今年还回来吗?
什么时候回?”
“回家过年”
这四个字一说出口,便感觉温暖
无论你在哪,总有人在时刻思念
世界再大,总有人在等你回家
临近春节
他乡的游子们不约而同,不远千里
从这座城市奔赴另外一座城
盼着过年能回家团聚
“回来什么都不用带”
仅仅一句“我回来了”
就是最好的年
图源:新华网回家,也许是为了那一抹灿烂的笑容
那些漂泊的人们
扛着沉重的行李,局促地窝在车中
跨越1200公里
但一声“妈妈”和脸上绽开的笑容
就能慰藉在外打拼的心
图源:新华网回家,也许是为了一个久违的拥抱
这一年背井离乡,漂泊在外
但紧紧抱在怀里时
逝去的岁月就好像从未走远
最暖的记忆还在那里
你也还是姥姥姥爷眼里永远的小孩
图源:新华网回家,也许是为了一个奋力奔跑的身影
也许跌跌撞撞
也许步履蹒跚
也许急切的飞奔把鞋都摔掉
但每一步奔跑都在诉说着一整年的思念
回家,也许是为了不辜负那一份份期待
最牵挂你的人一直在那里等你
不管多晚都为你亮着那盏灯
“回来就好,回来就好”
扎根异乡,才懂得这世间最动听的话
你风尘仆仆,如期归来
便是最好的年
回家,是世间最美的旅行
这一生,无论你漂到哪里,贫穷还是富贵
总有人在家里等着你,盼着你
当列车缓缓抵达故乡
当亲人的双手隔着漫长的人群向你挥舞
那一刻,你就是这世上最幸福的人吧
为什么要回家过年?这一幕幕,便是全部的意义了
漫漫回乡路,殷殷思乡情
永恒的记忆,不变的情结
承载着我们这个民族
最为质朴的亲情表达
曾经以为,离别,才能更好地出发;
后来发现,归来,才能更好地前进。
浓郁的年味儿开始弥漫
是时候卸下一年的疲惫和风尘
收拾心情准备回家了
返乡路上的每个人也要做好疫情防护哦~
此时此刻
去见你想见的人
去拥抱你最爱的人
来源:中国新闻网(cns2012)综合新华社、新华网、人民日报、中国新闻社、中国新闻网此前报道等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 [责编:天天中] 阅读剩余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