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日10时30分,话题#狂飙#依旧排在实况热聊榜首位,受到广泛讨论。社交媒体热搜榜上前50的话题中,有超过三成的在榜词条都与其有关,如#张颂文 我永远难忘这个春节# #安欣再送饺子 高启强再举杯# #安长林 好人# #狂飙全员发博告别角色#等话题都轮番占据高位。
主演张颂文在大结局播出后,第一时间在微博上发出的感慨小作文,互动数已突破100万。文娱榜上,前三位的热搜词条都被《狂飙》相关话题占据。
此前《狂飙》热播期间,脱口秀演员徐志胜就曾发文感叹:“看完狂飙之前不看微博了,热搜怎么老剧透啊?”可见《狂飙》相关内容在热搜榜单上出现的频率,在剧集完结之后,网友对其“大事小情”的关注、讨论和“剧透”更是达到了高潮。
据统计,目前直接以“狂飙”为关键字的热搜词条已达18条。以剧中主要角色为关键词,已有与“安欣”相关的热搜22条,以“高启强”为关键字的热搜词条16条,与“陈书婷”“大嫂”“李响”“高启盛”“高启兰”“安长林”等角色相关的热搜话题超过60条。
加上小编写稿时仍然像“打地鼠”般不时冒头的新热搜,不完全统计——一共超过了120条!
其中,从与剧情相关的#狂飙大结局预告# #狂飙全员be# #安欣再送饺子 高启强再举杯# #安欣和高启强说了同一句谎话#到分析讨论剧情的#狂飙最大保护伞# #高启强有多恨高晓晨#,从#狂飙口型对不上# #狂飙导演回应吃肠粉不加酱油#等镜头细节,再到#狂飙大结局后的第一天# #狂飙的艺术总监是张译# #狂飙张彪演员真当过警察#等戏外话题,与剧集相关的每一个细节都能引起一波热议。
不仅如此,在网友火眼金睛的“深挖”下,也有话题逐渐“失控”,包括由网图演变产生的话题#安欣准备卧底当大嫂#,到关注“大嫂”造型的#高叶陈书婷妆教# 甚至陈书婷口红、陈书婷穿搭等话题热度都居高不下,“狂飙”话题逐渐破圈。
《狂飙》为什么会在社交媒体平台如此炸裂?一直将这部剧从头追到尾的刘小姐的分析,或许具有很强的代表性:《狂飙》剧情硬核,节奏鲜明,角色鲜活,演员给力。从开播我就在跟这部剧,因为过年停更那几天,整个人都觉得空荡荡的,满脑子都在想“强哥如何做大做强”。
目前,仍有如#张颂文已经有站姐了# #高叶拍狂飙整整痛苦了两三个月# 等新热搜词条不断涌现。以至于网友感叹:“《狂飙》大结局后的第一天,后劲真的太大了!”
【光明云说法】为入职而“假结婚” “假结婚协议”能否对抗真的登记结婚?****** 都市情感剧《爱的二八定律》讲述了女主秦施为了满足知名律所入职女律师需已婚的要求,与男主阳华阴差阳错“假结婚”,但是历经种种“真相爱”的故事。“假结婚协议”能否对抗真的登记结婚?“假离婚”和真离婚哪个算数?这些问题不论是在剧中还是剧外都有探讨的必要。一起来听听法官怎么说。 “假结婚协议”vs真登记结婚 秦施为了入职诚与慧律师事务所伪造了自己“已婚”的身份,阳华为了躲避母亲的催婚让秦施假扮自己的未婚妻,二人一拍即合约定了半年的假结婚期限并签署了协议。后来律所在整理档案时要求秦施补齐已婚的材料,二人决定登记结婚,并签署了为期三年的“结婚协议”及婚前财产协议。 秦施和阳华签署的为期三年的“假结婚协议”能否对抗二人在民政局的“真登记结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之规定,结婚登记应自愿合法。所谓自愿,即“男女双方完全自愿”,且“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所谓合法,即不存在民法典规定的婚姻无效的情形或者规定的可撤销的情形。 北京朝阳区人民法院综合审判庭武鑫蓉说,只要男女双方自愿领证,且不存在重婚、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未达到法定婚龄、受胁迫、隐瞒重大疾病等情形,婚姻关系对登记双方均有约束力。不论双方有无感情基础、是否真心建立婚姻家庭关系、登记结婚有何种目的,在法律上都是“真结婚”。因此,秦施和阳华的“假结婚协议”不能对抗二人在民政局的真登记结婚。 “剧中,秦施“假结婚”是为了满足律所苛刻的入职条件,而现实生活中,通过“假结婚”想要达到的目的多种多样,如为子女办理户口、取得买房资格、过户购车指标等。看似一纸简单的婚约能撬动巨大的利益杠杆,实则隐藏着更多、更复杂的法律风险。”武鑫蓉说,第一,人身风险。第二,财产风险。第三,继承风险。 秦施和阳华“假结婚真相爱”的经历固然浪漫,但现实更多的是“人财两空”的狗血。不论从哪个方面看,“假结婚”这种破坏法律严肃性和婚姻神圣性的“饮鸩止渴”的行为都是不可取的。 “假离婚协议”VS真离婚 除了“假结婚”,“假离婚”这个概念我们也不陌生。虽然本剧中没有演绎,但是其他的热播剧和日常生活中,为了取得购房资格、逃避共同债务或者获取其他利益“假离婚真分手”的例子比比皆是。 “假结婚协议”中男女双方为保护个人财产往往进行最清晰的分割,如约定分别财产所有制;而“假离婚协议”中为了达到最终目的,势必会存在妥协、隐瞒、退让,如将本应平等分割的房产约定为一方所有。当“假离婚”变“真分手”,签署的假离婚协议是否有效?能否对共同财产重新分割? “假离婚”是夫妻双方为获取某一利益约定暂时离婚,待达成目的后再行复婚的行为。与“假结婚”一样,法律上没有“假离婚”的概念。夫妻双方可以选择在民政局协议离婚,也可以选择在人民法院诉讼离婚。 民法典规定,“完成离婚登记,或者离婚判决书、调解书生效,即解除婚姻关系。”男女双方想要恢复婚姻关系,只能重新登记结婚,但凡一方“假戏真做”不愿复婚,都无法“破镜重圆”。 武鑫蓉说,如果“假离婚”引发财产纠纷,法院可依据诉求对所谓的“假离婚协议”中当事人处分财产的真实意愿进行审查,并从当事人在签订协议前后的相关行为予以认定。如果通过举证质证可以确认签署离婚协议并非基于夫妻双方情感破裂而是为了追求其他利益,这种情况可以认定以虚假的意思表示签订的财产分割条款无效。如果有证据证明“假离婚协议”中的财产分割条款并非双方真实意愿,则应依法对夫妻共同财产重新分配。 承载着感情与责任的婚姻不应成为利益的牺牲品。切莫因“小利”失“真情”,最后“鸡飞蛋打”。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 [责编:天天中] 阅读剩余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