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观察:浙皖闽赣掀省际文化交流热潮******
(新春走基层)文化观察:浙皖闽赣掀省际文化交流热潮
中新网衢州1月18日电 (记者 张斌)随着疫情防控政策优化,省际密切交流逐渐频繁。1月中旬,浙江省衢州市举办了一场跨越浙江、安徽、江西、福建四省的四省边际城市群文化交流活动,掀起了一场全方位的省际文化交流热潮。
“近年来,王希孟的青绿山水《千里江山图》成为文化热点,而两宋之交的衢州画家江参也创作了一幅水墨山水长卷《千里江山图》,同样是传世佳作,收藏在台北故宫博物院。”衢州市文联副主席戴郑娇表示,上承传统、下接时代,这让衢州有了创作《新千里江山图》的策划和构想,一方面可以用艺术的方式表现生态文明发展的科学思想,另一方面也可以推动衢州、黄山两地书画交流,共同将两地的壮丽山水、繁华富庶的社会民情创作成书画长卷,讴歌新时代。
日前,衢州黄山《新千里江山图》创作研讨会在安徽省黄山市召开。会上,衢州、黄山两地书画家共同探讨联合创作《新千里江山图》的可行性方案和具体思路。
“衢黄两地探讨联合创作《新千里江山图》是一件文化盛事,也是一种非常好的文化交流形式。”黄山市书画家胡慧表示,创作《新千里江山图》要在选材上注重突出衢州、黄山本地特色;在呈现方式上,可采用分主题拼接,也可以是长卷。“新安江是钱塘江北源,衢江是钱塘江南源;我们有黄山,衢州有三衢山、江郎山,两地山水相连,文脉相通,天然具有合作《新千里江山图》基础和优势。”
据悉,《新千里江山图》创作研讨会是四省边际城市群文化交流活动的第一站。在江西省景德镇市、上饶市,福建省南平市,相关活动接连举行。
“景德镇一直非常注重追求非遗与文旅的广泛融合,深度融合,‘活态’融合。”在江西省景德镇市举行的衢州——景德镇“儒学文化礼遇陶瓷艺术”沙龙交流、签约活动期间,景德镇市陶瓷文化遗产研究保护中心主任周荣林说。
浙江衢州。 许军 摄活动期间,两地代表围绕陶瓷产业发展和合作深入交流。两地还签署陶瓷产业发展合作协议,为衢州南孔文化与景德镇陶瓷艺术的合作奠定基石。
“中国古典哲学中蕴含着丰富的生态伦理思想、美学思想,对景德镇传统陶瓷艺术产生了巨大的影响力。”大国工匠、中国工艺美术大师曹爱勤表示,衢州是南孔圣地,有着丰富的儒家思想和历史人文资源,将这些与陶瓷设计结合起来,将有着非常广阔的艺术空间可以开拓。
此外,在江西上饶,由衢州市委宣传部、上饶市委宣传部主办的乡村振兴、衢饶共享“百名作家进百村”大型主题采风活动吸引来自浙江省衢州市、安徽省黄山市、江西省上饶市、福建省南平市四地作协的100位作家、诗人,走进上饶的100个村现场采风,希望共同展示乡村蝶变面貌,讴歌时代精神。
在福建南平,衢州南孔文化则与南平朱子文化深入“对话”。据悉,南平是朱子理学的发源地,被誉为“闽邦邹鲁,道南理窟”。衢州是南孔圣地。两地都在传承和弘扬儒学文化方面留下了浓墨重彩的一笔。1月14日,南孔爷爷、朱子爷爷文化IP联名表情包正式上线,南孔文化、朱子文化学术交流会等活动轮番登场,为两地市民献上了一场南孔文化对话朱子文化的人文盛宴。
“在这些可爱的表情包里,南孔爷爷、朱子爷爷不再是高高在上的圣人,而是幽默诙谐、勤劳阳光、开心生活的普通人,这无形中拉近了传统文化与市民的距离。”南孔爷爷IP创始人徐明说,希望能让更多的人了解中国的优秀传统文化。
“衢州、南平地缘相接,文脉相连,推动南孔文化、朱子文化创新性发展、创造性转化,还有着非常大的合作空间。”南平市朱子文化办公室常务副主任陈育进说。
衢州市委宣传部相关负责人表示,四省边际城市群文化交流活动一方面是为了加强四省边际各地市走访交流,积极探索衢黄南饶四地文化交流合作机制,另一方面是为了推动打造四省边际文化文明桥头堡,做强自身,服务周边。(完)
公司员工年会醉酒身亡 法院判令死者担责95%****** □ 本报记者 章宁旦 □ 本报通讯员 黄彩华 春节将至,又到了人们聚餐喝酒较多的时节,但欢乐的同时也要防止乐极生悲。近日,广东省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通报一起因年底聚餐醉酒引发的猝死索赔案。法院认定醉酒猝死者作为完全行为能力人自行担责95%,聚餐组织者担责5%,其他同桌人已尽一般社交安全义务,无需担责。 酒后猝死:员工家属索赔逾百万元 20多岁的吴某是深圳某公司员工,被派驻公司关联企业东莞某公司。2021年2月2日18时许,吴某和几个同事一起,在东莞某公司食堂参加年会聚餐。同桌就餐人员有何某某等6人,其间吴某喝了酒。当天20时许,吴某由同桌两人搀扶,该公司负责人跟随其后,送往公司宿舍楼休息,给其两瓶矿泉水后离开。 吴某室友称,吴某当晚两次呕吐,他都帮忙清理了。次日上午,东莞某公司负责人带牛奶鸡蛋到宿舍探视,询问吴某是否喝多。吴某苏醒,但摆手表示不想吃东西。当天13时,室友回到宿舍,吴某听到动静后起床。室友询问吴某是否严重,吴某没有回答,看了看自己的被子、枕头、衣服说“怎么这样”,就进了洗手间。室友随即离开宿舍上班。18时许,室友下班发现吴某晕倒在宿舍洗手间,便呼喊同事救助,并拨打120。急救人员赶到,吴某已无心跳。室友随后报警。 2021年7月,吴某家属向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状告深圳某公司、东莞某公司以及跟吴某同桌用餐的6人,认为对方未尽安全保障义务,索赔共计111万多元。 法院判决:聚餐组织者承担5%责任 法院经审理认为:本案为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本案关键在于吴某的死亡应由谁承担责任。 关于吴某死因,公安机关出具的死亡证明显示死因为心源性猝死,由于未进行尸检,也没有检测血液中的酒精浓度,现已无法通过医疗检验手段确定。根据聚餐当晚与吴某同桌的两人在公安机关的陈述,吴某聚餐时喝了酒,结合吴某在聚餐后需要同桌两人搀扶回宿舍,以及回到宿舍后两次呕吐的情况可以推定,吴某死亡前存在醉酒情况。加上吴某对室友的问话未正常回应,无法正常上班,饮酒第二天即死亡,由此可推定,吴某死亡与饮酒有关。 关于责任承担,吴某为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应对饮酒可能造成的危险后果有足够清醒的认识,其对死亡结果承担主要责任。东莞某公司是聚餐组织者,提供了白酒、红酒、啤酒,在吴某饮酒后两次呕吐、次日无法正常上班的情况下未及时将其送医治疗,应对吴某的死亡承担一定责任。深圳某公司未组织和参与聚餐,吴某作为深圳某公司员工参与聚餐,并不属于工作任务,人社部门亦认定吴某的死亡不属于工伤,故深圳某公司无需承担责任。吴某家属未能举证证明聚餐他人存在恶意劝酒行为,餐桌上正常共同饮酒不构成侵权,因而不能产生法律上的权利义务,故同桌者没有法定救助义务。聚餐结束后,同桌两人将吴某搀扶回宿舍,另一人跟随其后,并为吴某准备矿泉水,结合没有证据证明当时存在其他异常情况,法院认定同桌者已尽到安全注意义务,没有过错。吴某家属要求同桌者对吴某死亡应当有预见性以及承担相应义务,明显超出一般社交应尽注意义务的边界,法院不予支持。 综上,根据各方过错,法院酌定吴某自行承担95%责任,东莞某公司承担5%责任,其他被告无需担责。 吴某家属不服,提出上诉。近日,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终审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法官说法:不能无限扩大同桌责任 承办本案审判的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法官方淑敏称,同桌吃饭一起喝酒,是社会常见现象。聚餐中,喝酒者是自身健康的第一责任人,要对自身喝酒可能产生的后果承担最大责任。如果喝酒者酒后发生意外,组织者和同桌者存在强迫性劝酒行为、明知喝酒者不能喝酒仍劝其喝酒、喝酒者失去自控能力但同桌者未安全护送、明知喝酒者酒后驾车未劝阻等情况,同桌者则需承担法律责任。但如果组织者和同桌者已尽了正常安全注意义务,则不能将其责任义务无限扩大理解,否则就会人人自危,影响正常社会交往。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 [责编:天天中] 阅读剩余全文() |